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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如果这些全都做到了,我觉得这就是好物业

发表于2011-07-06
一、物业公司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前,应提示要求建设单位将以下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提交:1、物业构成明细;2、物业共用部位明细;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二、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要求开发商(建设单位)限期提供: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资料,以及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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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应与开发商(建设单位)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确认存在问题,要求开发商(建设单位)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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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要求开发商(建设单位)对上述查验结果、存在问题等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发表于2011-07-08
发表于20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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