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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参保居民如何享受 "慢病 "待遇?近日,市医保局发布医保慢病待遇政策热点问题解答。凡参加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患有指定慢性病病种的人员均可申报。
参保居民如何享受 " 慢病 " 待遇?近日,市医保局发布医保慢病待遇政策热点问题解答。凡参加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患有指定慢性病病种的人员均可申报。参保人员在工作日可随时到认定医院进行申报登记,由认定医院组织进行认定。
哪些人群可以申报慢性病?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凡参加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患有指定慢性病病种的人员均可申报。
携带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特殊慢性病申报病种及待遇标准?
2021 年特殊慢性病申报认定时间及地点?
答:参保人员在工作日可随时到认定医院进行申报登记,由认定医院组织进行认定。
(1)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香坊区和兴路 32 号,电话:0451-82130275,微信公众号:省森工总医院);
(2)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 26 号,电话:0451-87878077、87878006,微信公众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3)哈尔滨市第二医院(道外区卫星路 38 号,电话:0451-55601245、55601333,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患者服务);
(4)哈尔滨二四二医院综合门诊(平房区卫健街 3 号,电话:0451-58625523、58625525)
(5)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海南分院(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 190 号,电话:0898-38581245,微信公众号 : 海南圣巴厘医院)(限城镇职工参保人员);
(6)呼兰区人民医院住院处(呼兰区卫生路 160 号,电话:0451-57342289、57343572);
(7)阿城区人民医院(阿城区金都大街甲 89 号,电话:0451-53741061,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
(8)双城区人民医院第二住院部(双城区腾达路 1 号,电话:0451-53164381,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医院住院二部);
(9)哈尔滨市第六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院)(香坊区公滨路 309 号,电话:0451-55602398、55602428,微信公众号 : 哈尔滨市传染病院)(限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代偿期患者);
(10)哈尔滨市胸科医院(道外区先锋路 417 号,电话:0451-55604071,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胸科医院)(限活动性肺结核);
(11)哈尔滨市专科医院(道外区卫星路 10 号,电话:0451-82421934,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专科医院服务平台)(限精神分裂症患者);
(12)黑龙江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只负责监狱参保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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