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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实施意见》。《意见》称,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 1.1 倍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等 3 种情况,公积金不予贷款。
近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实施意见》。《意见》称,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 1.1 倍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等 3 种情况,公积金不予贷款。
那么问题来了~
二套房、三套房究竟该如何认定?
《意见》指出,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无住房且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政策(首付款增加 10%、利率上浮 1.1 倍):
职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但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无住房但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职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且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但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职工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非同一套住房。
ps:住房套数的认定以职工家庭为单位;借款申请人未婚的,按本人名下住房套数核定。在城六区办事处(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平房和松北)及铁路分中心本部建户的,住房套数以市住建和不动产部门房屋信息联网可查结果为依据。在其他区(县)办事处、铁路分中心下属管理部以及异地公积金中心建户的,住房套数以市住建和不动产部门房屋信息联网可查信息为依据,同时需提供建户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以及本人承诺书;未成年子女情况依据户口以及申请人填写的《家庭成员关系承诺书》进行认定。
此《意见》一出,不少人表示公积金更加鸡肋了,实在是“太苛刻了”。有的人认为“商贷相对更受欢迎了”。对于这些你怎么看?但是,公积金在今天到底鸡肋与否还是要根据个人情况具体分析的。小房在这里要特别提示:如果你是首套房或者是单身购买首套房就十分友好了,假如你有购房意向,千万不要错过这个时机。毕竟从近年来看公积金的使用门槛是越来越高,管理也越来越严了。一方面减少贷款额度、一方面控制缴存额度。这对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来说,无形中需要增加首付款,或者是增加商贷比例。
这些从2019年底公积金政策的两次连续调整就可以看出端倪,11月22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公布:12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行两种计算方式;12月2日黑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2020年度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月缴存额上限4306元。
说了这么多,小房最后送佛送到西,再为大家推荐一组目前支持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吧,3.25%的贷款利率,还是十分划算的,能够得上的一定要再挣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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