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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土地 70 年产权到期后,要收费了?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2020-06-01 10:30:35

[摘要] 5 月 28 日,人大正式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这部被誉为 66 年磨一剑的法典,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之一,是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做出了最新规定。

5 月 28 日,人大正式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这部被誉为 66 年磨一剑的法典,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之一,是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做出了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那么,到底该怎么理解《民法典》的规定呢?这个规定分成了两句话,句话是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这句话其实在我国的《物权法》里已经有过规定,这次民法典的表述和 2007 年物权法的表述完全相同,一字未变。所以,真正值得关注的是第二句话,"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这是首次正式在法律上确认了土地到期后的续期费用,意味着将来土地到期之后,续期收费将是大方向。收费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减免是法外施恩。

和全球绝大多数住宅土地私有化不同的是,我国居民对住宅土地只有 70 年使用权,有些特殊情况的使用年限更短,所以,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意味着只有土地上的房子归自己所有,房子下面的土地该怎么处理,是不是要重新付费使用?一直是所有人心头的疑问。
几年前,温州就出现过特殊案例,当地有一批产权 20 年的土地陆续到期,其中有房主在交易过户时,被告知需要补缴土地使用金,按照业主的测算,补缴金额相当于当时房价的 30%,虽然事情发生在温州,但在范围内引发一片哗然。对于温州 20 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在 2016 年表示,可以采用过渡性办法处理,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以此平息了人们的疑惑和恐慌。

这一次民法典正式确认将来土地到期后的费用问题,对普通民众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就是,70 年大限到期之后,如果真的需要交纳续期费用,到底会怎样征收呢?民法典的表述是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这只是一个比较模糊的表述,可以说,具体如何征收,现在有关方面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办法。

由于全球范围内大部分国家都是住宅土地产权,所以并没有太多的现成案例可供借鉴,一个可以参照的对象是我国的香港地区。香港的住宅土地到期后,缴费标准是每年按照该住宅租金的 3% 来缴纳地租。无论该住宅是否实际出租,政府按类似物业的市场价格计算出一个虚拟租金标准,假如该住房每年租金 10 万元,那么房主就需要每年缴纳 3000 元的费用。当然,这只是香港的办法,内地将来会采用怎样的征收方式,现在还完全无法预测。

当然,民法典也表示将来土地续期费用有可能减免,对于民众而言,如果将来土地到期后能够免费续期,自然是的结果。过去 20 多年,中国的房价持续飙涨,即使和国外很多产权的房价相比,中国的房价都要高出很多。如果考虑到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民众的可支配收入还处于较低水平,那么中国民众的买房负担更是全球居前。很多买房者为首付掏空了 6 个钱包,再加上每个月高昂的月供支出,在住房压力面前已经不堪重负。如果土地到期后还需要再缴纳不菲的费用,不仅会大大增加民众负担,也会极大挤压民众的消费能力。

即使不考虑民众负担,从中国经济的角度来看,因为土地续期费用带来的收入,可能都无法弥补中国消费带来的损失。在经济学上,如果因为一项税收带来社会总福利减少,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个税收的效率较低,其有效性就值得质疑。土地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将来到期后收费会对中国经济带来怎样的影响,还需要有更科学的论证,以避免因小失大。
中国老百姓在买房时虽然已经知道购买的只是 70 年土地使用权,但很多人潜意识里认为,70 年的使用权可能只是一个形式问题,土地到期后应该是会免费续期的,所以,很多人在心理上其实并没有做好到期后重新缴费的准备。物权法里规定的 " 自动续期 ",字面上理解就是无条件的免费续期。

当然,从法律上来说,老百姓在买房时确实只购买了 70 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重新收费似乎也并没有什么法理障碍,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是城市土地市场的供应者,在一个高度垄断的市场,民众并没有选择权利,不可能因为不认可这个条款就拒绝买房。
对于现在的房产持有者,因为在他们买房时,政府对于土地到期后如何续期的表述非常模糊,民众并没有形成续期收费的心理预期,所以将来土地到期后应该允许免费续期才显得合情合理。将来如果出台了具体的收费办法,所有买房者对于以后土地到期后需要怎样缴费都有了明确预期,届时再收取一定费用也更加公开透明。

这次民法典虽然确认了土地到期后收费的法律有效性,但是对于如何征收并没有明确办法,甚至还留了一个 " 减免 " 的口子,主要的原因在于,土地到期看起来还比较遥远,所以现在只是确定一个收费的大方向,暂时将这个复杂而且颇多争议的问题留待以后来解决。

但从民众的角度来看,既然法律上明确了收费,那么到底收不收,以及怎么收费,还是应该尽早在政策上确定下来。因为住房是中国老百姓的资产,这笔资产的任何重大政策变动,老百姓都需要形成稳定的预期,才可以提前对政策做出理性反应。比如说,如果将来土地到期后需要缴纳较高的续期费用,很多人可能会对住房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对于自己要不要买房或者卖房提前做出决定。

按照 70 年的土地大限,现在的很多房产可能在 40 年后陆续到期,这也就意味着,现在的很多中青年,有生之年都有望迎来住宅土地到期的一天。而这一天到来时,很多人都已经垂垂老矣,处于一生当中财务状况最差的状态,如果到时候真的需要为土地缴纳续期费用,应该让人们提前知道,以便让他们现在开始省吃俭用,为老年之后缴纳土地费用做好准备。否则,试想一下,当你年已八旬,突然有一天有人通知你住房土地到期该续费了,对于一个现金流已近枯竭的老人,那将是怎样的惊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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