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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城区二手房交易活跃,但记者从哈尔滨仲裁委了解到,今年已受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近百件,还有与之数量相当的商品房买卖纠纷。在二手房交易纠纷案件中,大部分是中介“不靠谱”造成的。
主城区二手房交易活跃,但记者从哈尔滨仲裁委了解到,今年已受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近百件,还有与之数量相当的商品房买卖纠纷。在二手房交易纠纷案件中,大部分是中介“不靠谱”造成的。法律专家提醒,二手房交易三件事儿得随时提防。
说好的中介费,
今年7月,市民李某与某房屋中介签了一份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房子位于南岗区新发小区,约定好的中介费是3000元。合同签完后,李某交了一万元的押金,说好中介费可从押金中扣除。但是,直到李某把房款都付完了,中介仍未把剩余的7000元押金还给她,李某申请仲裁。
在仲裁庭上,中介公司的说法把李某整蒙了:多出的押金当然要返还,但中介费是7100元,只能返2900元,合同约定的中介费算错了。
仲裁庭认为,李某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中介收取的押金,在买卖双方交易完成,且卖方收到全部房款、无需将押金转化为购房款的情况下,应当返还给买方李某。中介公司提出合同约定的中介费算错了,没有证据。后,李某拿回了7000元押金。
法律提示
《房屋买卖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中介费,另外,好不要与押金混在一起。
称业内惯例,中介不给尾款
今年开春,市民尚某一套位于香坊区的二手房,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卖给了李某,房价为47万元。合同签订后,尚某收到了40万元卖房款,约定另一部分房款由中介公司代收。
在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后,中介要求尚某归还《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将房款给他。尚某将买卖合同归还中介,但中介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9月份,房款还没给。尚某提出仲裁,要求中介公司把剩余的7万元房款付给他。
在仲裁庭调查过程中,中介公司解释,根据哈尔滨房地产中介的惯例,中介都是分批次返还房屋尾款的。
仲裁庭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都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中介公司受尚某委托代收房款,应当依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数交付房款。至于中介公司所称,尾款按照行业惯例分批返还的说法,没有相关证据,且与合同约定冲突,因此不成立。终,房屋中介公司在5日内归还了尚某剩下的7万元房款。
法律提示
分批返还的行业惯例不合法,中介拿此当借口,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