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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记者在哈市住房局获悉,截至今年年初,哈市人均住房面积已达23.2平方米。2008年,哈市人均住宅面积为18.85平方米,此后哈市启动了新一轮大规模的棚户区拆迁改造,围绕3年完成主城区棚户区改造的目标,2008年、2009两年改造了43个棚改项目。
日前,记者在哈市住房局获悉,截至今年年初,哈市人均住房面积已达23.2平方米。2008年,哈市人均住宅面积为18.85平方米,此后哈市启动了新一轮大规模的棚户区拆迁改造,围绕3年完成主城区棚户区改造的目标,2008年、2009两年改造了43个棚改项目,2010年,哈市围绕城市“中兴”发展战略的要求,将棚改范围从主城区扩大到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到2012年初,哈市的人均住宅面积达23.2平方米,比十年前增长了12.5平方米,增长率约为130%。哈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哈尔滨市民对住宅的要求,正在向宜居的需求转变,也就是从“有房就好”,逐渐变成“住好才行”。
据介绍,自2003年哈市开始实行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通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市民实施廉租住房保障。随着哈市房屋租赁价格的不断提升,考虑到廉租户家庭的承受能力,自2012年1月份起对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做出相应提高,其中 生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金额:一人户每月补贴480元、二人户每月补贴510元、三人户每月补贴540元、四人户每月补贴570元、五人及五人以上户每月补贴600元。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金额参照 生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金额,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核定补贴额度。对于本次调整租赁补贴标准计算、发放等情况存在疑问的,市民可与各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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