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买房后你们保留广告单了吗?必要的时候有大用处
- 发表于2014-12-17
- 发表于2014-12-17
司法解释规定宣传单作为合同附件,应该保留
- 发表于2014-12-17
买的时候手机照了的,以防万一啊
- 发表于2014-12-17
我买的户型宣传单上都没有,留了也没有。
- 发表于2014-12-17
你想多了亲,你看宣传单上都有一排小字,以购房合同为准。
这年头,连方便面都要写以实物为准。
- 发表于2014-12-17
对头上面写了以购房合同为准
- 发表于2014-12-17
广告单是开发商发出的要约,大家一定要保留!
- 发表于2014-12-17
消费者维权的成本还是太高了
- 发表于2014-12-17
让我想起了方便面
- 发表于2014-12-17
留起还是有用的
宣传单是合同邀约,不是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