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买房后你们保留广告单了吗?必要的时候有大用处

发表于2014-12-17

宣传单是合同邀约,不是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的哦!

发表于2014-12-17

司法解释规定宣传单作为合同附件,应该保留

发表于2014-12-17

买的时候手机照了的,以防万一啊

发表于2014-12-17

我买的户型宣传单上都没有,留了也没有。

发表于2014-12-17

你想多了亲,你看宣传单上都有一排小字,以购房合同为准。
这年头,连方便面都要写以实物为准。

发表于2014-12-17

对头上面写了以购房合同为准

发表于2014-12-17

广告单是开发商发出的要约,大家一定要保留!

 

发表于2014-12-17

消费者维权的成本还是太高了

发表于2014-12-17

让我想起了方便面

发表于2014-12-17

留起还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