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住房该不该禁“分隔拼租”?增加房源是关键

发表于2010-12-22
据悉,现在有些城市规定的最低居住面积标准多为12平方米左右,这个标准本来并不算高。
发表于2010-12-22
只是即便如此,不少“泛蚁族”也租不起或租不到。尽管出台上述新规者是出于好心,但很多人并不领情
发表于2010-12-22
从网站调查的结果来看,认为应当禁止分隔、拼租的只占6%,而认为不应当禁止的则占89%
发表于2010-12-22
由此不难窥见,目前还并不具备禁止分隔、拼租的民意基础和现实条件
发表于2010-12-22
宜在增加房源方面多着力
发表于2010-12-22
屋出租是一种民事行为,咋租咋住,只要租赁双方愿意并形成租赁合同,那么,这种合同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发表于2010-12-22
从这个角度说,行政方面插手这事,似乎有点管得太宽之嫌。
发表于2010-12-22
当然,这不是说对有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乱象不该去管,治理和规范商品房屋租赁中的乱象是必要的。只不过,这得有一些现实条件。
发表于2010-12-22
条件之一是要有法可依。据笔者所知,目前的法律,在租房上还没有禁止拼租、群租的规定。在此情况下,急着实施有关行政禁令,似值得斟酌。
发表于2010-12-22
条件之二是需有充足的房源可供租住。当下的公租房、廉租房等稀缺,缺乏房源保障,硬要每个租房者都单独租住整间房等,就难免强人所难。